近日,中老两国发布关于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老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明确提出在中老经济走廊框架下,构建全方位、全体系的矿产资源开发合作体系,并支持中方企业加快在老挝建设钾肥生产基地。笔者认为,这是两国将钾肥合作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信号。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钾肥消费国,但我国可经济开采的钾盐资源相对不足,储量占全球比例较低,长期依赖进口。近年来,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日益加剧,传统进口来源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加拿大等受地缘政治、制裁博弈和物流扰动影响,供应稳定性持续承压。在此背景下,推动境外钾资源开发并反哺国内,已成为破解我国钾肥供应困局的有力举措。
老挝正是破局的关键变量。自2021年以来,我国从老挝回运钾肥的数量持续攀升。去年年底,亚钾国际第三个百万吨级钾肥项目联动投料试车,并规划向年产500万吨迈进;藏格矿业在老挝的200万吨/年氯化钾项目持续推进;东方铁塔全力推进老挝开元二期100万吨/年氯化钾项目,目标是在老挝形成年产300万吨氯化钾的总产能规模。
2024年,中老发布的联合声明中称,双方将加强重要矿产领域合作,推进行业合作规范化、绿色化和标准化。如今,新的联合声明更进一步明确在中老经济走廊合作联委会机制下推进合作,并提出加快钾肥生产基地建设,对于已经在老挝布局钾肥基地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实质性利好。通关便利化政策有望加速落地,综合物流成本或进一步下降;未来矿权、环评等许可审批有望在双边机制下实现并联办理,审批周期得以压缩;针对矿产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也有望长期稳定落地,锁定长期盈利预期。
长远来看,若亚钾国际、东方铁塔、藏格矿业等企业在老挝的规划产能全部落地,老挝对华钾肥供应能力将大幅提高,作为我国钾肥的新供应极,有望逐步增强我国在钾肥大合同谈判中的话语权。
不过,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理性看待。联合声明虽为中老钾肥合作确立了方向,但有关政策仍需两国政府部门逐项落实,从框架到执行仍需时间周期。另外,这种支持有其合理边界。老挝作为主权国家,其境内的资源开发依然需要遵循当地法律法规。
在笔者看来,中老钾肥合作的升级具有长期价值,有望为在老挝布局的中资企业提供更稳定的政策环境。建议在老挝投资的中资钾肥企业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稳扎稳打推进项目建设,产能爬坡需要与资源条件、物流能力、市场需求相匹配;加强自身成本控制,在采矿工艺、加工技术、物流组织等方面不断优化;重视合规运营,在当地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营基础。唯有如此,才能在战略机遇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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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农资导报 微信公众号)